我省八个州(地市)政府已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工作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在政府依法行政、法律咨询、决策建议、法律论证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年初,省司法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力度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目标,力争在2009年底前初步建立起州(地、市)、县(区、市、行委)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并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律师公证服务三级政府的法律顾问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截至目前,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在八个州(地、市)都已建立了由政府法制部门,律师公证员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同时,为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依法行政和民生工作,省司法厅还与省总工会等八个厅、局、委联合成立了由30名律师参与的大型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团。
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建立,标志着我省政府法律顾问体系逐步形成,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公证员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是整合和深化司法行政职能,服务和促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我省依法行政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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