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赌局骗路人参赌遭拒后强行抢走路人钱财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通讯员 墨思)设赌局骗路人参赌,在遭到拒绝后强行抢走路人钱财,近日,周某因犯抢劫罪被集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周某是四川长宁县人,2010年4月初来厦门后,就伙同“三哥”、“老四”等人,以在路边摆盅设赌局的方式,吸引路人押注赌博,并通过合谋诈赌骗取路人钱财。2010年4月7日下午,周某一伙照例在集美区杏西路建行对面公交车站处设赌局,16时许,在公交车站等车的路人钟某凑过来观看。“三哥”用脚踩住一个盅,并怂恿钟某押注,钟某以没钱为由拒绝。“老四”竟强行从钟某的钱包内取出400元现金下注,坐庄的周某则将盅打开,以盅里没有硬币、钟某赌输为由,将400元现金抢走,并准备逃离现场。
  钟某见状,抱住周某不放,并说要报警处理。周某一伙随即对钟某拳打脚踢。在一旁等车的钟某的哥哥、弟弟先后闻讯赶到,也遭到周某一伙的围殴。幸好,民警巡逻至此,将周某抓获,“三哥”等人携款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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